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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私家调查:上海女教师被丈夫举报出轨学生,校方通报停职调查

更新时间:2024-03-21   点击:30

近日,上海一女老师被丈夫举报出轨16岁学生,引发热议。2月19日,上海市第二中学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,学校高度重视,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,并已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。后#图文万粉激励计划#续,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
近日,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女教师“被丈夫实名举报出轨16岁学生”的相关截图在网络流传,引发公众关注。


根据网友发布的消息,2月16日上午,自称为上海市徐汇区某中学化学老师兼高一班主任丈夫的微信用户,转发公开了多张该女教师与其高一男学生的微信聊天,称妻子“出轨”“与未成年人发生关系”。


据@南方都市报报道,2月19日上午,徐汇区教育局回应记者称,已经知晓此事,“现在正在调查中。”


2月19日中午,澎湃新闻从涉事学校获悉,涉事女老师张某已被停职,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。


如果报道属实


首先,违反职业道德,应该被学校处分,这一点没什么好说的。无论是教育部的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还是上海市教委的《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》,都规定的非常清楚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,有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属于需要被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。处理的方式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。处分包括警告、记过、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、开除。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责令检查、通报批评,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岗位聘用、工资晋级、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


就目前网上这个沸沸扬扬的情况来看,如果查证属实,大概率是开除。而开除根据上海市的规定需要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,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。上海市第二中学的主管部门是徐汇区教育局,所以目前的回复也是徐汇区教育局来回应,下一步的处理决定大概率也是徐汇区教育局来公布


其次,不违反刑事法律。首先性别是男,不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。其次,都高中生了,年龄肯定超过了十四岁,有性防卫能力,从聊天记录来看,谈不上任何的强迫威胁,所以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


有些人拿欧美举例子,认为教师和学生发生关系,肯定是要考虑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,但问题是咱们国家相似的罪名也就是“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”,要求的是“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、收养、看护、教育、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”,现在岁数都不说了,首先这就是个男学生,所以不好意思,不在这个罪名的保护范围内。换句话说,一个男的,当你年满十四周岁的时候,你的性自主权利法益就和成年男人是一样了,没有任何特殊保护了,能够保护你性权利的罪名只有强制猥亵,只要不用强,这个确实不构成犯罪。


不要因为是女老师对男学生,就忽视这件事的危害性


不论如何,老师都是学生最常看到的大人,他们是学生最亲近的的非血缘成年人,所以自然而然容易近水楼台先得月。


所以对于任何形式的成年老师对未成年学生的师生恋,都应该严惩,对当事人老师应该予以永禁其从事教育事业起步的惩戒才合理。


所谓的师生恋,应该仅限于文学幻想,而不应该成为现实


这样未成年人的世界观,恋爱观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,也不至于在世界观形成的岁数遭遇不合格成年人的扭曲。